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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命論基督教教義思辯方面的死穴盲點

 

李天命(1945年5月5日-),香港著名哲學家、作家、詩人。 2004年退休前是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講師。 著作有《李天命的思考藝術》、《哲道行者》、《破惘》、《從思考到思考之上》、《殺悶思維》、《存在與反思》、《思考與人生》《語理分析的思考方法》等。

 

地球上哪個宗教的推銷手法構成了最討厭的精神性騷擾?

 

我與基督教相當有緣。 所謂愛之深責之切,我會首先以本章剖析基督教在教義思辯方面的死穴盲點,。
我從小一到中四都在基督教學校就讀。 讀小學時,我以為自己是天才兒童;升上中學後,才發現自己絕非天才兒童,而是問題少年。

 

問題少年駁斥傳道人傳過來的「道」,聲言即使下了地獄還是不會信服傳道人所講的那個上帝,因為一切都要服理,而傳道人所講的那個上帝卻極度荒謬悖理。
傳道人說:「上帝的大能能夠改變你,令你服他,令你轉變到認為他合理! 」

 

問題少年反駁:「這不過是恃強發蠻,但即使這樣,你所講的那個上帝還是無法令我服他,還是無法令我認為他合理,因為被魔法強行改變了的那個『我』,已經不再是真正的我。 」
這就是後來我所講的「人天循理觀」的原型。
 
猶太人宣稱他們所信奉的耶和華就是上帝。
如果把基督教聖經關於耶和華惡行的敘述視為誤述,我認為聖經最動人的篇章就是詩篇第23篇。

給宗教沐浴,擦掉其中的愚言蠢思,這就是對宗教所能自做的一件最好的事了。

(A)立教五原謬

傳道人說:
「耶和華是唯一的神,他就是上帝。 上帝三位一體,全能全善全知。 一切都是上帝創造的。
魔鬼化身為蛇引誘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夏娃亞當吃了禁果犯了原罪,因而你我也就犯了原罪,全人類也都犯了原罪。

神是公義的,所以全人類都應該得到永死的結局。 但神又是慈愛的,派他的獨生子耶穌下凡救世,釘十字架以寶血洗淨世人的罪,讓世人得到永生。 這就是救恩。

信耶穌必上天堂,不信耶穌必下地獄。 耶穌就是上帝。 」

問題少年拆:

(1)自造自己? 自言自語?

耶穌就是上帝? 一切都是上帝創造的,即是一切都是耶穌創造的? 所以地球也是耶穌造出來的? 太陽也是耶穌造出來的? 銀河系也是耶穌造出來的? 億萬星系也是耶 穌造出來的? 「所有一切」當然包括耶穌在內,那麼耶穌創造所有一切就包括了創造自己? 耶穌創造自己之前存在不存在? 如果存在,已存在的耶穌怎麼可能創造耶 穌出來? 如果不存在,不存在的耶穌又怎麼可能創造耶穌出來?

耶穌就是上帝,同時又是上帝的獨生子? 那麼耶穌是自己的父親? 上帝是自己的兒子? 如果耶穌就是上帝,那麼所謂耶穌復活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即是耶穌復活升天坐在自己的右邊? 耶穌向上帝祈禱即是耶穌向自己祈禱? 原來耶穌是神經佬?

(2)殘虐悖理,欲加之罪

耶和華是公義和慈愛的? 那他為什麼要創造那個愛吃水果的夏娃,而不創造一個不愛吃水果的夏娃? 為什麼要創造那條會說話的蛇,而不創造一條不會說話的蛇? 為 什麼要創造那條會說話的蛇來引誘那個愛吃水果的夏娃? 為什麼吃了那個水果就會產生傳染性大過任何病毒的原罪? 為什麼殺人強姦最多隻判死刑而不必下地獄受永 刑,吃那水果反而罪該萬死要下地獄受永刑? 為什麼不但吃那水果要下地獄受永刑,而且所有其他沒吃那水果的無辜者也要下地獄受永刑? 「吃不吃那個水果都要下 地獄受永刑」這項規條,無非欲加之罪,這是「愛與公義」的表現呢,還是殘虐悸理的表現呢?

(3)自編自演,多此一舉

如果上帝是全能全知的,宇宙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的,是他早就知道將會發生的,且是由他一手安排的,那麼「水果事件」和「十架事件」豈非由他自己一手包辦,自編自導自演,玩弄世人,還要演得那樣滑稽劣拙,玩得那樣荒謬野蠻?

上帝搞了這麼多莫須有的荒謬事出來然後才「派自己」下凡救世,那有什麼救恩可言? 為什麼上帝說要有天地就有天地,卻不能說要救世就救世,而要派自己被釘上十字架才能救世? 這豈不是脫褲放屁,多此一舉?

傳道人說這正是上帝的愛與公義的表現,因為世人犯了罪,上帝雖愛世人卻也不能無償赦罪。 但問題是:那吃水果的罪只是被無限誇大的罪,那沒吃水果的更只是莫 須有的欲加之罪,無辜陪人受罪,何況連人類社會也有無償赦罪這回事,難道全能的上帝也「不能」無償赦罪? 那出自編自導自演的荒謬劇《水果陷人與十架自 釘》,豈不正是脫褲放屁,多此一舉?

再說,為什麼上帝那麼遲才派自己下凡救世? 他下凡救世之前的世人怎麼辦? 如果說,上帝下凡之前的世人沒有得救的途徑,那麼上帝遲遲才派自己下凡就是欠缺愛 心公義而不是全善的;如果說,上帝遲遲才派自己下凡是因為別有隱衷,「不能」不遲,那麼上帝就不是全能的;如果說,上帝下凡之前的世人另有得救的途徑,那 麼釘十字架一事豈不又是脫褲放屁,多此一舉?
 
(4)威嚇利誘,逼良為娼

「信就上天堂享永福,不信就下地獄受永刑」這個教條,憑空強造出一個「天堂永久公民 vs 地獄永久賤民」的二分,正是「救世自義心態 + 自我膨脹心態 + 霸道排他心態」的最深根抵,是宗教戰爭、宗教屠宰、宗教迫害、宗教強橫、不文明、非理性的「最高典範」。

特須注意的是:

第一、從思想層面上看,這個教條可說是天下古今最惡劣粗暴的威嚇利誘,那究竟是表現了神性還是露出了魔性呢?
 
第二、據稱耶穌釘十字架使世人得到了救贖,那麼世人既然已得到了救贖,還有什麼必要信耶穌? 當救生員救起了遇溺者之後,遇溺者既然已被救起了,還有必要首先相信自己被救生員救起了然後才能夠被救生員救起嗎?

第三、就正常情況而論,說不說真心話可以由自己控制,信不信一句話為真卻往往不由自己控制。 你能自我控制使自己真心相信「1>9」嗎? 當一個正常人 看出某套教條愚蠢至極荒誕至極時,他怎麼可能硬逼自己真心相信? 扭曲理性、硬逼良知,這種「精神性逼良為娼」不但極度邪惡,而且極度野蠻,因為等於硬逼別 人真心相信「1 〉9」,硬逼別人真心相信方就是圓。

(5)罪魁禍首,認魔作父

歸根究底,如果宇宙一切都是耶和華創造的,而耶和華又是愛世人的,那他為什麼要造那個魔鬼化身為蛇出來害人? 護教者辯稱不是耶和華想害人,而是魔鬼有自由 意志。 但為什麼要給魔鬼自由意志? 莫非因為自由意志的後果始料不及? 但不是說耶和華是全知的嗎? 莫非耶和華早知魔鬼會害人卻奈何不了魔鬼? 但不是說耶和華 是全能的嗎? 莫非耶和華就是喜歡造個魔鬼出來害人? 但不是說耶和華是全善的嗎?

不管怎麼砌詞狡辯,一旦聲稱耶和華全知全能全善而且宇宙一切都是他造的,那就不能不承認:耶和華是始作俑者,追溯源頭,他要負上最大的責任。 可見基督教所宣揚(即使屬實)的那位造了個魔鬼化身為蛇出來害人的耶和華,其實本身正是邪惡至極的最大魔頭。
 
一語總結:所謂「我們在天上的父」,原來應當改寫成「你們在心底的魔」。

(B)傳教十八謬
 
(1)明顯矛盾「三一論」

基督教最最核心的教條就是三一論:「上帝三位一體,既是三個又是一個。 」
 
批:

3≠1,說「上帝既是三個又是一個」蘊涵著說「上帝既是三個又不是三個」,明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2)暗藏矛盾「全能論」

「上帝是無所不能的。 」

批:

上帝能否創造一種不能被毀滅的東西?

如果不能,便非全能,因為不能造出這樣的一種東西。
如果能夠,亦非全能,因為不能毀滅這樣的一種東西。

由此可見,「全能」這個概念暗藏邏輯矛盾
(
 
(3)以殘為善「全善論」


「善包含愛與公義,上帝耶和華是全善的。 」


批:


耶和華以洪水滅世,天上的燕子何罪? 地上的馴鹿何罪? 初生的嬰兒何罪? 唯獨水裡的魚蝦蟹無罪? 這就是愛與公義嗎?


耶和華為了偏幫以色列人而殺盡埃及人的長子(舉國上下一個不留)乃至頭生牲畜(舉國上下一隻不留),長子何罪? 稚子何罪? 牛羊豬犬何罪? 這樣的「上帝」是全善的嗎?


(聖經裡還有數之不清那麼多關於耶和華野蠻荒謬、兇殘暴虐的「記載」。 )


(4)以昧為知「全知論」


「耶和華是無所不知的。 」
 
批:

 

(a)「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的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神的面。 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 」 (《圣经﹒创世记》3:8-9)

 

不知道别人躲在哪里,需要寻找别人、呼唤别人,这样的「上帝」,是全知的吗?

 

(b)「神要试验亚伯拉罕(试验他是否顺服),就呼叫他说。。。 」(创22:1)

 

需要试验世人是否顺服,这样的「上帝」,是全知的吗?



(c)「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 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 」(创6:5-7)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如今悔之已晚。 这样的「上帝」,是全知的吗?

 

(5)混账「原罪论」



「一吃禁果就犯了原罪,该永下地狱永受极刑;没吃禁果的也染了原罪,该永下地狱永受极刑。 」

 

批:

 

一吃那个水果就是罪大恶极,该永下地狱永受极刑? 这是轻重不分,账目混乱。

 

没吃那个水果的也要染上原罪,罪大恶极,该永下地狱永受极刑? 这更是张冠李戴,账目混乱。

 

(6)伪善「救赎论」

 

「亚当夏娃吃了禁果,全人类就犯了原罪,罪该永死,但神爱世人,派祂的独生子下凡救世,为人类钉上十字架,以宝血洗净世人的罪,让世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就是救恩。 」



批:

 

陷人坑人称爱人,强加人罪称公义。

 

自编原罪救赎剧,自演原罪救赎戏。

 

两字批之曰:伪善。

 

(7)病态「地狱观」

 

「不信耶稣就要永下地狱永受极刑。 」

 

批:

 

这是一种极度病态的虐待狂地狱观,因为:依此观点,出生不久就夭折的婴儿,全都要被打下地狱永受极刑;逝世时耶稣还未出生的人,全都要被打下地狱永受极刑;有情有义、一生行善、只是无法硬逼自己「信耶稣」的人,也是全都要被打下地狱永受极刑。

 

造地狱者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8)空气论证,废

 

「我们没有见过上帝,我们也没有见过空气,但空气是存在的,所以嘛,上帝也是存在的。 」

 

批:

 

我读小学时经常听到这个「空气论证」,这个论证明显犯了推论失效(non-sequitur)的谬误,其为胡混,我估计正常人小学程度就能看得出。

 

(9)钟表论证,废

 

关于上帝是否存在,有一个很流行的论证(钟表论证)说:「假设在沙漠发现有个钟表,我们没有理由认为那个钟表是自己存在于该处(自有而有)的,相反,我们 有理由认为这么精巧的对象必有制造者,那就是人。 由于人比钟表更精巧,所以更有理由认为必有创造者把人创造出来,那就是上帝。 」

 

批:

 

这个论证假定了精巧的东西必有制造者或创造者,但这么一来,由于上帝该比人类更精巧,那么必定有个超上帝创造上帝出来了? 进一步又必定有个超超上帝创造超上帝出来。。。。?

 

(10)首因论证,废

 

关于上帝是否存在,另一个很流行的论证(首因论证)说:「由于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因此有个存在者是所有存在者的原因 - 第一因 - 这个第一因就是上帝。 」

 

批:

 

第一、如果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而上帝又是存在者,那么产生上帝的原因是什么? 是超级上帝? 然则产生超级上帝的原因又是什么?

 

第二、如果说,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上帝是存在者,但上帝没有原因,那么这个说法就自相矛盾,因为,这个说法蕴涵着断言: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而且并非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 - 因为据该说法,上帝这个存在者就没有原因。

 

第三、如果说,上帝是自己的原因,那么这个说法还是自相矛盾,因为,X 必须不是 y 才可能是 y 的原因,因此说:上帝是自己的原因就蕴涵着说上帝不是上帝。

 

第四、即使撇开以上几点不论,首因论证仍是犯了推论失效的谬误,与之相应的谬误公式是:

 

A(倒转)x E(倒转)y Rxy → E(倒转)y A(倒转)x Rxy

 

大略说明:从「所有存在者都有其原因」推论「有个存在者是所有存在者的原因」,就像从「所有人都有个母亲」推论有个人是所有人的母亲」一样,犯了推论失效的谬误。

 

(11)咯咯跳辩,废

 

一直以来都有人企图证明上帝存在,但每个证明都有大漏洞。

 

纵使(只是「纵使」)有人成功证明了上帝存在,那个上帝也绝不等于就是耶和华 - 那位杀人如麻、屠宰称冠(例如洪水灭世)的耶和华。

 

就算有个一般性的上帝存在论证成立,也不能由此跳到「由此可见耶和华存在」,何况由根本不成立的上帝存在论证一跳就跳到「由此可见耶和华存在」? 如此跳跃,像蛤蟆在泥浆裹咯咯乱跳,堪称「咯咯跳辩」。

 

撑竿跳是某些选手最擅长的运动项目,咯咯跳是某类教徒最爱玩的运动项目。

 

(12)伪膺说明,废

 

「科学也解释不了的事情,用基督信仰就能够解释。 」

 

批:

 

科学解释通得过思方学的准则,是高档货。 用基督信仰所作的解释却通不过思方学的准则,是廉价货。

 

比如,科学解释具有可验证性,对事物给出货真价实的说明;反之,倚赖「因为上帝的旨意就是如此」这个万能句所作的马后炮解释,不外伪膺说明而已。 (见《李天命的思考艺术》终定本, pp.137-8; 253-4。 )

 

只要科学家肯大幅降格,大量推出廉价货,倚赖「因为事物的性质就是如此」这个万能句来提出马后炮解释的话,这样的「解释」易如反掌,那就不会有基督信仰能够「解释」而科学却解释不了的事情了。

 

(13)「唯吾神真」,吹

 

「所有其他宗教所信的神都是假神,佛也不是神,唯独我们宗教所信的神是创造宇宙的唯一真神 - 至高无上的三一上帝 - 所以我们的信仰最优胜。 」

 

批:

 

第一、「所有其他宗教所信的神都是假神」这个断言,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理据。

 

第二、口称所信的是至高无上的唯一真神,自命高人一等,有何难哉? 伊斯兰教也宣称所信的是至高无上的唯一真神呢。

 

第三、从佛教来看,「宇宙有个创造者」这种想法不但不是最优胜,反而根本就是错误的。

 

第四、从逻辑来看,「宇宙有三位同时又只有一位创造者」这种说法不单止是错误的,而且更是必然错谬的,因为内含逻辑矛盾。

 

一言以蔽之,这个「唯吾神真」的论调,不外胡吹而已。
 
(14)至迷說人迷,雙重標準

有一類教徒,一方面宣稱所有其他宗教都是迷信,一方面堅信二千年前中東地區有個中年男子出生時母親還是處女,堅信該男子能在水面行走,用五餅二魚(似非鯨魚)喂飽過數千人,死後不久便即復活,太陽系、銀河系乃至億萬星系都是他造出來的。。 而不稱之為迷信。

批:

犯了雙重標準的謬誤。

按:

科學的可信性比神話高千百倍,比自相矛盾的教條高無限倍。 有一類教徒,別人相信科學就稱之為迷信科學,自己相信神話卻不稱之為迷信神話,這就不單單是雙重標準的問題,而且更是嚴重得多的「概念扭曲(扭曲了『迷信』這個概念)以致黑白顛倒」的問題了。


(15)誣教誣人邪,自取其辱


有一類教徒,自己抱著天下古今最荒誕悸謬的教條,卻還要抨擊別的宗教「拜偶像」,認為所有其他宗教都是邪教,是拜木頭教、拜石頭教。。


批:


第一、別人所拜的木石所制的像,只是一種象徵,作為橋樑,方便敬拜時心靈有個凝聚的朝向。 歪曲別人,抹黑別人,誑稱別人的宗教為拜木頭教、拜石頭教。。 如此誣枉別人的宗教,本身恰可稱為「誣教」。


第二、自己抱著最荒誕悸謬的教條,卻還要說所有其他宗教都是邪教,此正可謂:最邪說人邪。


第三、別人可以這樣反駁:「一般所拜的偶像起碼有個人形,你們所拜的偶像卻連個人形也沒有,只是兩條交叉木棒之類的玩意兒,拜偶像絕對勝過「拜叉教」呀。 」


(16)以偏概全玩見證


「地震時我在教堂裡祈求上帝賜我平安,結果教堂倒下來也壓不到我,證明了上帝是慈愛的。 」





批:


(a)全能全知的上帝讓地震發生,證明了他是慈愛的?


(b)里斯本大地震時,有三萬多人聚在教堂裡避難,結果遇難。 是否三萬多人沒有一個祈禱?


(17)偽託權威雙重偽


「達爾文晚年後悔提出了進化論,改信了基督教,連愛因斯坦也相信上帝耶和華存在。 可見基督教是可信的。 」


批:


(a)所謂「達爾文晚年。。。 改信了基督教,連愛因斯坦也相信上帝耶和華存在」,已被揭破為可恥的造謠。 這是第一重偽。


(b)縱使撇開第一重偽不論,縱使真的「達爾文晚年。。 改信了基督教,連愛因斯坦也相信上帝耶和華存在」縱使如此,也不能由此推論「可見基督教是可信的」。 這樣的推論犯了偽託權威的謬誤(達爾文是生物學權威,愛因斯坦是物理學權威,沒有人是「上帝權威」)。


一經加上第一重偽,這個偽託權威的謬誤就含藏了雙重妄偽。


(18)穿鑿附會八口誑


有人在宗教電視節目上企圖利用解字充當聖經的佐證,聲稱挪亞一家八口搬進方舟裡躲避滅世洪水,所以中文的「船」字是「舟八口」云云。


批:


諸如此類的宗教胡混,且統稱之為「八口誑」。


(a)八口誑的特技就是穿鑿附會,明犯牽強比附的謬誤,恰似宣稱「交頭接耳」是一種非常吃虧的舉動:把自己的頭交了出去,只接回來一隻耳朵。


(b)不妨運用本書主題篇《恩方學大要》所講的「子矛子盾法」,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像照妖鏡那樣,揭示八口誑滑稽荒唐的本相 --


被釘十字架者顯然不是神,所以中文的「神」字是「示申」,而不是「示十」


(C)護教十大謬




(1)詐遭誤解之伎


被批駁時,詐遭誤解的護教佼倆,主要共有三招:


(a)訛稱斷取


第一招就是憑空硬說對方「理解有誤:斷章取義」-- 只靠嘴皮吐出「理解有誤:斷章取義」八個字,卻無法指出對方的理解誤在何處,無法指出原章原義是怎樣的,無法指出對方究竟斷了什麼章、取了什麼義。


(b)假援語境


第二招則是憑空硬說對方「理解有誤:忽略語境」-- 只靠嘴皮吐出「理解有誤:忽略語境」八個字,卻無法指出對方的理解誤在何處,無法指出對方到底忽略了怎麼樣的語境,無法指出那些破漏的教條如何可憑有關語境來辯護。


(c)偽學術堆砌


第三招就是偽學術堆砌 -- 護教者以看似學術的虛假包裝來施放煙幕,令人頭昏腦脹,胡混一番之後就宣稱對方詮釋有誤,但實際上其所作的宣稱根本沒有站得住腳的理據。 更糟的是,即使對 方為了避免浪費時間于糾纏之中,於是順著護教者所要求的詮釋來討論,結果護教者也只會自陷於更糟的處境裡。 譬如,護教者發覺全能論和全知論等被批駁到無路 可逃時就說:「Omnipotent (全能)、omniscient (全知)等字詞的字根 omni (全),並不屬於聖經原文,而只是來自拉丁文譯本的拉丁字根。 」然則這是否要公告天下原來聖經並沒有表示過上帝是全能全知的呢? 碰到這樣的反詰時,那護教 者就會啞口無言的了,因為,全能論和全知論等都是基督教的核心教條,一旦要接受「上帝並非全能全知。。 」,就會有許多基督徒要精神崩潰的了。


(2)兜圈引經,迴圈自證


所抱的經書被指出錯謬充斥,就大兜圈子「引經證經」企圖護教,這就犯了循環論證的謬誤 -- 對方本就不信那部經書,正在批駁那部經書,有什麼理由要相信來自那部經書的徵引呢?


問:「憑什麼說世界是六天造成的? 」


答:「憑聖經,聖經說。。 」


問:「憑什麼認定聖經的說法是真的? 」


答:「憑聖經,聖經是神的話語。 」


問:「憑什麼認定聖經是神的話語? 」


答:「憑聖經,聖經說。。。 」


批:


引經證經兜圈子,迴圈自證全作廢。


(3)刁童賴辯,拉扯撒潑


有的護教者被批刺到遍體「洞」傷的時候,就會露底現形,像刁童耍賴,東拉西扯撒潑胡謅,赤裸裸十分有趣。 且舉網上看到的一些為例:


(a)「你們只會在這裡批駁我,有本領的話為什麼不到天堂去找上帝來挑戰呀! 」


按:


有某種性格和體質的小孩子,被打到頭破血流時就會一面逃一面哭一面喊出這樣的下臺話:「有種的話就去找我爸爸來打一場架呀! 」


(b )「你們批判聖經,以為自己智慧很高嗎? 世界上始終有些問題是你們解決不了的! 」


按:恰似打架時被打脫了門牙就說:「你以為自己武功很強嗎? 世界上始終有些牙齒是你無法打得脫的! 」


說得很對,在正常情況下,象牙就不是別人所能打得脫的。


(c)「我所依據的那部書所載的是神的話語,你所依據的那部書所載的不外是人的話語,人怎能比得上神呀! 」


按:


一部載著「人的話語」的書,可以剛好就是一部提供思考方法去審察那些自稱載著「神的話語」的書,所載的究竟是神的話語呢,還是人的話語呢,抑或只是神話呢,甚或只不過是鬼話呢。


(d)「但無論如何,聖經銷量最大,譯本最多,遠超過達爾文的《物種起源》! 」


按:


第一、無法回應別人的批駁時就說「但無論如何」,這不外是轉移視線,掩飾自己在原初的問題上無詞以對。


第二、把一部己面世了千年和一部只面世了百年的書拿來比較銷量和譯數,奸否?


第三、即使真的銷量最大譯本最多,這都與聖經是否正確無關。 錯謬充斥的書,銷量越大譯本越多就只會遺害越深流毒越廣。


(e)「我高舉的是神,你們高舉的是誰呢! 」


按:


舉不舉得起?


(f)「你們批評耶和華濫殺無辜? 可能這是耶和華要讓他們早點返回天國享永福吧了,有何不可? 」


按:


「你們批評恐怖分子濫殺無辜? 可能這是耶和華要讓他們早點返回天國享永福吧了,有何不可? 」


稱此為「莽托可能」,有何不可?


(g )「證明了『全能』有矛盾? 也可能是證明的過程出了問題呢。 」


按:


想護教的話,就需要確鑿指出那個證明「有」什麼毛病,而不能倚賴隨口濫指那個證明「可能」有毛病 -- 這樣隨口濫指,無非是放空炮、講廢話,本身恰恰就有莽托可能的毛病。


(4)妄指人妄,自暴其妄


在宗教辯論上,許多護教者一開始便己預設了自己所信的教條是絕對真理,別人提出批評就說別人狂妄,甚至已被徹底駁倒了還要說別人狂妄。


批:


妄指人妄,自暴其妄 -- 犯了不當預設的謬誤(見〈思方學大要〉)。


(5)偷換身份,自充上帝


(a)被別人刺破了其腦袋所填塞著的絕謬教條時,某類教徒就會指責別人「要淩駕上帝,倡狂傲慢,自我膨脹」。


批:


自己的腦袋被別人淩駕了,就說別人要淩駕上帝,這等於自視為上帝。 如此自充上帝,是否倡狂傲慢之極,自我膨脹至極?


(b)這款「偷換身份,自充上帝」的伎倆,還有一個常見的變種,那就是:被別人刺破了其腦袋所填塞著的絕謬神話時就說:「人類沒有資格批評上帝,因為被造者沒有資格批評創造者。 」(且稱之為:無資評神論。 )


按:


第一、為什麼被造者就沒有資格批評創造者? 有何理據?


第二、「有沒有資格批評」是一回事,「所提出的批評正確與否」是另一回事。


第三、「批評關於上帝的神話」不等於「批評上帝」。 昧于兩者之分,愚也。 故意混淆兩者之分,狡也。 自己被人批倒了就說別人批評上帝,狂也。


(6)濫設比喻,自掘墳墓


(a)濫作比喻:以牽強比喻為教義辯護 --


例如說:「做了錯事就要承擔後果。 上帝懲罰世人不聽話,就像父母懲罰子女不聽話一樣,絕無不妥。 」

批:

第一、亞當夏娃吃禁果,全世界要擔後果,絕無不妥?

第二、子女一次不聽話偷吃忙果,父母就弄個地獄出來永恆懲罰子女,比人間死刑還要慘烈無限倍,絕無不妥?

(b)濫歸比喻:硬把非比喻定性為比喻 --


有些教徒無法為聖經的悖謬提出合理解釋時,就辯稱那只是比喻。 例如無法給違反科學的六日創世說提出合理解釋,就辯稱「日」只是比喻,聲稱《創世記》所說的一日其實等於「一段很長的時間」云云。


批:


聖經所講的六日創世,每一日都「有晚上,有早晨」(創一),第七日則被定為安息日、聖日(創二)。 若依上述那種比喻詮釋,聖經那些話語就會變成說:「一段 很長的時間的晚上,一段很長的時間的早晨」、「第七段很長的時間被定為安息一段很長的時間、聖一段很長的時間」,說得通嗎?


其實我是很希望這個比喻詮釋能夠成立的,因為可以作為爭取星期日休息、「一段很長的時間」(比如十萬年)的理據或「聖據」,可惜這種比喻詮釋只不過是(用粵語來表述)「噏得出就噏」,換言之就是胡說八道而已。

按:

玩弄濫歸比喻的伎倆,為了護教而只求這一刻蒙混過關,不理下一刻的致命後果,十分短視,無異自掘墳墓,因為,一旦容許濫歸比喻的話,別人也就可以說所謂處女產子、所謂五餅二魚、所謂水面行走、所謂死後復活,等等等等,根本子虛烏有,全都不外是比喻吧了。


(7)概念是醜曲,自掘墳墓


(a)有些教徒發覺無法為耶和華的惡行提出合理辯解時,就宣稱耶和華眼中的善包括了人類眼中的惡。 但這會導致類乎概念扭曲的極嚴重後果,因為,如果耶和華 眼中的善包括了人類眼中的惡,那麼當聖經叫人行善時,人們就大有藉口行惡了 -- 比如過份挑嘴,專揀鮮嫩的教徒來吃。


(b)概念扭曲的一個類近的特例就是神即標準論:


「神本身就是是非對錯的絕對標準,神說殺子祭神是對的,殺子祭神就是對的;神說殺子祭神是錯的,殺子祭神就是錯的。 耶和華叫亞伯拉罕殺子獻給他,這件事正啟示了人類應該絕對跟從神的標準。 」


批:


第一、人類必須以獨立思考作為指引。 當我們聽見天上有聲音自稱上帝並叫我們殺子獻祭時,我們終須憑著獨立思考去判斷那聲音究竟是來自上帝的呢,還是來自魔鬼的呢,或是由於科學家或外星人在戲弄我們呢。。 抑或只是我們自己的幻覺作祟呢。
 
第二、人類在辨別神魔之分時,不但必須按照人類的準則作出對魔的評估,而且必須按照人類的準則作出對神的評估?


第三、如果耶和華的是非標準跟人類的是非標準剛剛相反,那麼這位自行其「是」的耶和華,不是自稱上帝的魔鬼是什麼?


(8)盲超邏輯,自摧自毀

被招招刺中,被步步追擊,到了末路窮途之際,許多護教者都會拚死一搏說:「可以不理邏輯,邏輯不可靠,聖經才可靠,上帝是超越邏輯的,邏輯不適用於上帝,上帝不受邏輯限制,上帝能夠打破邏輯的規律! 」(且稱此為:盲超邏輯。 )

批:

(一)

(a)盲超邏輯是最低能的敗方遁辭。 在思辯時,所講道理占盡上風的勝方,是不會提出「可以不理邏輯」這種反智盲斷的。 垂死掙扎的敗方,狗急跳牆才會這樣說。


(b)企圖攻擊邏輯的人,根本不知邏輯為何物。 天地間最堅穩可靠的學間就是邏輯和數學,甚至可以說邏輯比數學還要堅穩可靠:數學斷言「3 〉2」,邏輯斷言「如果 3 > 2,,則3 〉2」。 在邏輯和數學之後,其次最堅穩可靠的學間就是物理學。 物理學比醫學可靠得多,醫學又比神學之類可靠得多。 有病看醫生,醫生說沒得救了才找神學家研 究前程,再請教士代禱,正常人不會次序顛倒的。 如果連邏輯這塊最堅穩的金剛基石也不可靠的話,


盲超邏輯論者的宗教信仰就無非是最不可靠的爛泥腐葉而已。


(c)說邏輯不可靠,須要給出理據,否則可以不理。 但要給出理據就離不開邏輯的審核範圍。 企圖否定邏輯,仍須合乎邏輯。


(d)最根本的一點是:所謂「。。 超越邏輯。。 不受邏輯限制。。 打破邏輯的規律」,這種說法連「假」這個資格也沒有,而是全無意義不知所云。 「打破『如果 p 則 p 』這條邏輯規律」是什麼意思? 其為不知所云就像「打破『3>2 』這條數學真理」之為不知所云一樣。


(e)想說服不信者,第一步必須站在雙方都接受的立場上進行,否則的話,本來不信的人為什麼要相信你呢? 思方、邏輯、數理,乃「天下之公器」(邏輯最基本 的部分被納入思方五環之中作為第三環節,見〈思方學大要〉)。 就以邏輯來說,這恰恰就是天下正常人無分種族性別皆共同接受而且必須接受的無立場的「立 場」。 盲超邏輯論者不從這個地方出發,只因理絕詞窮就亂抓浮草來救命,說「邏輯不可靠」,那就像會計師計錯數就推說「數學不可靠」那麼蠢。 當然,事實上並 沒有這麼蠢的會計師,但事實上卻有許多這麼蠢的盲超邏輯論者。


(二)


碰到愚言蠢語的時候,既可以像上文那樣,逐點刺破,耐心摑啞之,也可以像下文那樣,運用子矛子盾法,順勢拆破,一腳踢翻之 --


問:「上帝是超越邏輯的,邏輯不適用於上帝,上帝不受邏輯限制,上帝能夠打破邏輯的規律。 」


答:「對對對! 絕對對! 你說得很對! 上帝是超越邏輯的,邏輯不適用於上帝,上帝不受邏輯限制,上帝能夠打破邏輯的規律 -- 依據邏輯,自相矛盾必然錯謬,但在上帝那裡,自相矛盾是正確的:『除我以外,你不可信奉別的神,並且可以信奉別的神』,這句話在上帝那裡就是正確的。 同 樣,『信我就上天堂,並且信我就不能上天堂,反而要下地獄』,這句話在上帝那裡也是正確的。 因此之故,縱使你聽到上帝在天空大聲對你說『信我就上天堂』, 於是你信了,但到時卻發現自己身陷地獄,你還是不能埋怨上帝不守諾言的,因為上帝超越了邏輯,守諾言剛好等於不守諾言呢。 」


(9)胡捧神智,自摧自毀


在宗教思辯上,敗退至無路可退的死地時,許多護教者都會胡亂捧出「神的智慧」作為最後的一擊:


「你提出的批駁只是人的判斷,但人的判斷不可信,唯有神的判斷才可信。 聖經所載的是神的智慧,人的有限智慧是不可能理解神的無限智慧的。 」


批:


第一、當你下判斷說「人的判斷不可信,唯有神的判斷才可信」時,你所作的判斷恰恰就是人的判斷 -- 除非你不是人。


第二、當你要分辨經書所載的到底是不是「神的智慧」時,你必須依靠人的智慧 -- 除非你不是人。


第三、如果人的智慧不可能理解神的智慧,那麼人類就不可能理解所謂裝載著神的智慧的聖經,結果就是:聖經無異一疊廢紙,亦即等同垃圾。


死撐:「我修正一下:神的智慧有一部分是人類可能理解的,另一部分才是人類不可能理解的。 」


砍死:「我多贈一刀:就人類可能理解的部分來看,聖經所講的耶和華等同魔鬼;就人類不可能理解的部分來看,聖經等同垃圾。 」


(10)禱辭藏奸,借禱竄遁


末路窮途中的護教者,垂死掙扎時有三款頗能應付庸手的「絕招」,且稱之為:末路三招。 前兩招就是「盲超邏輯」和「胡捧神智」,屬進攻型,但實質上只是自絕之招,剛才已被刺破。 最後一招則是「借禱竄遁」,屬逃溜型,那終究也只是潰敗之招,現在予以拆破。


拆:


被駁斥到無法招架時就說對方受了「魔鬼引誘」,說要為對方禱告:祈求上主寬恕對方狂妄心硬不信三一真神的永死之罪 -- 這無非是借禱遁而己,可用子矛子盾法戲之如下:


加倍全能的「超主」呀! 請寬恕那些受了魔鬼引誘以致盲目信「主」而狂妄不信超主的人的永死之罪吧!


這些人被擊到潰不成軍的時候,就施放煙幕借禱遁,說要為對方禱告,企圖令人產生錯覺,以為他並沒有被駁倒,而他就可以趁機下臺落荒而逃了。 這是第一重奸。 請加倍全能的超主寬恕這些人犯了第一重奸的永死之罪吧!


宣揚「3=1」之類的教條,很容易被刺破,但若只是在禱辭中插入不當預設,說「求主寬恕那些狂妄不信『3=1』的人的永死之罪吧」,一般人就不懂得如何妥善應付了。 這是第二重奸。 請加倍全能的超主寬恕這些人犯了雙重奸狡的永死之罪吧!


這些人被刺到遍體洞傷卻還要抱殘守缺,還要心硬嘴硬硬說別人狂妄。 請加倍全能的超主寬恕這些人超狂超妄死抱絕症教條而不會明智推出「全新修訂版」的永死之罪吧!


超啊。。 門!


結語:33教謬,如何安置?


33 教謬已被通通刺破,無可救藥。


開始的時候,以最霸道排他的氣焰來宣揚最荒誕悖謬的教條;被批到片甲不留身陷絕境的時候,就以最耍賴胡混的,遁辭來演出最滑稽窩囊的逃竄 -- 吾不欲觀之矣。


有腦有心的教徒會替宗教沐浴,擦掉其中的愚言蠢思,扔掉爛攤子。

須知:愚蠢的教說只能聚集愚蠢的教徒,極蠢的教說只能聚集極蠢的教徒。


這樣的宗教,久必衰腐,終必自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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